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整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对容县籍在柬埔寨、金三角、阿联酋以及缅北地区涉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非法出境人员以及目前仍滞留在柬埔寨、金三角、阿联酋以及缅北地区的容县籍人员(以下统称为容县籍滞留人员) 实行集中劝返。 一、容县籍滞留人员的家属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应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及时联系容县籍滞留人员尽快回国接受调查。 二、容县籍滞留人员务必于2023年3月10日前主动入境回国,回国前需提前7天通过电话、邮箱或亲属向乡镇社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派出所联系报备,并通过正规渠道回国。 三、容县籍滞留人员回国后应尽快到户籍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予处罚。拒不入境回国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四、容县籍滞留人员要充分认清柬埔寨、金三角、阿联酋以及缅北地区社会治安的形势严峻复杂,滞留人员极易沦为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帮凶”,更有可能成为绑架、贩卖人口、非法拘禁、强迫劳役、强迫卖淫等不法侵害的直接受害者,生命财产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容县公安提醒容县籍滞留人员密切关注当地社会治安状况,加强自我安全保护,主动通过正规渠道入境回国。如遇紧急情况,应及时报警并与驻当地大使馆联系寻求帮助。 五、容县籍滞留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或者有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在逃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六、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为容县籍滞留人员提供隐蔽处所、财物、交通工具或为其通风报信、作假证明包庇,以及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欢迎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提供容县籍滞留人员线索,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予以保密。 八、对于非法滞留东南亚其他国家、地区的容县籍人员的劝返工作,参照上述政策执行。 特此通告。
容县公安局 2023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