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司法部表示,陆地运输专营权管理署(LTFRB),没有权力逮捕、扣押或处置载客黑车。 前交通部长杜加黎和LTFRB寻求来自司法部的澄清,关于LTFRB是否有权逮捕和扣押载客黑车后,司法部发布了上述的法律意见。 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发送给交通部长包智斯沓的法律意见,司法部长雷穆拉说:“我们提醒LTFRB,它并没有逮捕、扣押和处置载客黑车的权力。” 雷穆拉说:“在逮捕、扣押和处置这类车辆,LTFRB只有权和其他政府部门协调和合作。” 司法部表示:如果设立LTFRB的行政令第202号,没有授权给LTFRB逮捕、扣押和处置载客黑车,这样的权力便不能从2013-01号的联合管理命令推断出来。 这个第2014-01号联合管理命令确认了LTFRB的执行权力。 雷穆拉说:“我们的意见是,除非是由陆运署(LTO)或菲国警代行,否则LTFRB没有执行第202号行政令的权力,因此它不能合法地逮捕和扣押载客黑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