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丛亮周一表示,结合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和民营经济工作现状,近日,中央编办正式批复在发改委内部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专门机构,加强相关领域政策统筹协调,推动各项重大举措早落地、早见效。 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兼人事司司长张世昕在当天的发布会上介绍称,民营经济发展局的主要职责是: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提升国际竞争力。 “民营经济工作涉及面宽、政策性强,需要各个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发改委作为宏观调控和经济综合部门,在我委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主要是立足于更好发挥统筹协调、综合施策、促进发展的功能。”他说。 张世盺还表示,一些相关部门从各自职能角度也会有服务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职责,在现有工作格局的基础上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巩固拓展现有工作成果,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优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支持,促进民营经济在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进程中肩负起更大使命、承担起更重责任、发挥出更大作用。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理事谭浩俊对界面新闻表示,民营经济发展局的设立释放了积极的信号,能够更好地就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些具体问题和矛盾进行协调,做一些把关的工作。不过,他强调,“提振民营经济不是单方面成立一个新部门或者组一个新团队能够完成的,这需要整体的社会环境,服务环境和工作环境(配合)。” 在中国经济疫后复苏疲弱的背景下,民营企业对经济前景存在一定担忧,这导致民企投资动力不足。1-7月,全国民间投资同比下降0.5%,降幅较上半年扩大0.3个百分点。 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后,8月1日,发改委等八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从五个方面提出28条具体措施,推动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 丛亮表示,很多地方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民营经济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地方实际,高位推动,主动作为,从“小切口”入手,将中央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细化实化为落实举措。 比如,在完善对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服务方面,四川省编制了《民营经济服务事项清单目录》,制定了《民营经济服务标准体系实施制度规范》,梳理了民营经济服务事项,明确了事项名称、服务依据、办理流程、办结时限、结果送达、监督投诉渠道等要素。内蒙古自治区落实了经营主体“歇业”制度,允许暂时无法开展经营活动,但仍有较强的经营意愿和能力的经营主体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降低经营主体维持成本。 在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保障方面,贵州、湖南、广东、辽宁、内蒙古等地举办了多种形式的投融资对接活动,福建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设立了融资专项,积极推介民间投资项目,引导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浙江提出有关基金、用地和能耗支持民间投资项目比重“3个不低于70%”等举措,广西每周举办重大项目“审批直通车活动”,北京、江苏等地积极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加强民间投资项目要素支撑。 谭浩俊表示,按照目前中央对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视以及出台的一系列相关政策、文件等,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环境已经形成,关键是地方能否把这些措施落实到位。 他强调,良好的法治环境至关重要,比如,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尊重企业家、企业创新、保护民营企业产权等等,在融资、税收方面为民营企业提供公平的发展环境。 丛亮表示,下一步,发改委将依托新成立的专责机构,进一步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与有关方面密切配合,围绕文件的落地见效,狠抓政策落实,重点是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做好机制的建设。建立健全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压实部门责任,定期调度《意见》及配套举措落实情况、研判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及下一步趋势、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开展落实效果评估、持续完善政策体系。 二是做好任务的分工。立足部门职责,将《意见》中的重点工作任务逐一明确到相关部门单位,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作为后续落实的依据,相关分工方案即将印发实施。 三是制定配套文件。《意见》提出了一系列需要出台的配套政策,分工方案也明确了责任单位,提出了时限要求,我们将抓紧推动相关方面尽快出台一些配套政策。 四是进一步加强政企沟通。积极协调解决企业提出的具体诉求,及时对现行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客观评估,进而研究完善相关政策。下一步将持续坚持和完善相关机制,切实帮助民营企业排忧解难。 |